![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解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通告(第59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解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通告(第59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告】
第五九四号
凭证《财务部 国家生长刷新委关于调解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生长刷新委 财务部关于专利权赔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钱〔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通知宣布之日起调解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限期赔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限期赔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200元。专利权限期赔偿请求经审查切合限期赔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赔偿期年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缺乏一年部分不收取。
二、对专利开放允许实验时代的专利年费减免15%。同时适用其他专利收费减免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三、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缴纳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单独指定费,可凭证《财务部 国家生长刷新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步伐〉的通知》(财税〔2016〕78号)、《财务部 国家生长刷新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解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财务部 国家生长刷新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有关划定举行减缴。
四、通过批量著录项目变换请求举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换,且不涉及权力转移的,按一件变换缴纳著录事项变换费。
五、将《国家生长刷新委 财务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钱〔2017〕270号)附件2的注释部分修订为“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并举行国际检索的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起源报告的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其他收费标准遵照海内部分执行。”
六、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天下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收取的用度,其收费标准和减缴划定凭证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上述机构、国家和地区的约定或者有关国际合约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6日